|
|
|
“格兰仕”微波炉被诉侵权案原告撤诉
|
|
|
发表时间:2012-01-26 15:30:43 来源:合肥商标网 浏览:1642次 |
|
|
|
备受关注的“格兰仕”微波炉产品被诉侵犯专利权纠纷案,有了结果。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告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撤回了起诉。
原告乐金电子公司是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在中国投资成立的一家公司。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于1996年5月16日在中国申请了一项名称为“自动烹调设备”的发明专利,2001年11月21日被授权。2002年,韩国LG电子株式会社将该专利在全球范围内的排他性使用权授予了原告。2003年初,原告发现顺德市格兰仕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种型号的微波炉产品中使用的自动烹调技术完全落入了其专利保护范围,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收回市场上所有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万元人民币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及律师费。
被告顺德市格兰仕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微波炉产品生产厂家,其生产的微波炉产品不仅在全国市场销售量第一,而且出口量也名列第一。在接到本院受理通知后,被告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我院经审查决定中止审理此案。历时一年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以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原告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判决维持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审查决定。原告没有再提起上诉,并向法院院申请撤回了对顺德市格兰仕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
|
本章词条:合肥商标网|知识产权新闻 |
|
|
前一篇:“天下第一刀”并无创新 法院与专利复审委看法一致 后一篇:国家知识产权局否决美国“伟哥”中国专利权 |
|
|
|
|